郡
注音: ㄐㄩㄣˋ 讀音: jùn
簡體部首: 阝 簡體部外筆畫:7 簡體總筆畫: 9
繁體部首:邑 繁體部外筆畫: 7 繁體總筆畫: 10
五筆86/98: VTKB 倉頡:SRNL 鄭碼:XMAY 電碼: 6746
筆順編號: 511325152 四角號碼:17627 UNICODE: 90E1
基本意思
jùn ㄐㄩㄣˋ- 古代行政區域,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,從秦代起比縣大:~縣。秦分天下為三十六~。
英漢互譯
- county eparchy shire zillah
方言注音
- 粵語:gwan6
- 客家話:[海陸豐腔]kiun6kiun3[梅縣腔]kiun3[寶安腔]kiun3[陸豐腔]kiun3[東莞腔]gun5[臺灣四縣腔]kiun5kiun3[客語拼音字匯]kiun4[客英字典]kiun5kiun2
詳細意思解釋
- 郡 jùn
〈名〉
- (形聲。從邑,君聲。從「邑」,表示與行政區域有關。本義:古代的行政區域)
- 同本義 [perfecture]
- 郡,周制,天子地方千里,分為百縣,縣有四郡,故春秋傳曰,上大夫受縣,下大夫受郡是也。至 秦初置三十六郡,以監其縣。——《說文》。 朱駿聲曰: 漢又增四十六郡,二十一國,凡郡國一百有三,古者縣大郡小, 秦以后郡大縣小。
- 及郡下。——晉· 陶淵明《桃花源記》
- 謫守巴陵郡。—— 宋· 范仲淹《岳陽樓記》
- 從郡城就童子試歸。——清· 周容《芋老人傳》
- 自郡城走數十里。
- 又如:郡屬(郡守的屬員);郡廨(郡府);郡朝(郡署的廳事。亦指郡守);郡章(郡太守的印璽);郡倅(郡佐。郡守的副職)
- 英國和愛爾蘭的領土區劃分之一,構成為行政、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設立的主要單位,包括以前盎格魯撒克遜的郡和其它從未成為郡的地區 [county]
《康熙字典》
- 《酉集下》《邑字部》 ·郡 ·康熙筆畫:14 ·部外筆畫:7
- 《唐韻》渠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具運切,羣去聲。《釋名》郡,羣也。人所羣聚也。《韻會》《說文》云:周制,天子地方千里,分爲百縣,縣有四郡,是縣大而郡小也。秦幷天下,置三十六郡,以統其縣。漢遂因之。自隋唐以來,廢置不一。宋元設府于州,明制屬州於府,而郡之名遂廢。
說文解字
- 《卷六》《邑部》 ·郡
- 周制:天子地方千里,分爲百縣,縣有四郡。故《春秋傳》曰「上大夫受郡」是也。至秦初置三十六郡,以監其縣。從邑君聲。渠運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