擿
注音: ㄊㄧ ㄓˋ ㄓㄞ 讀音: tī zhì zhāi
簡體部首: 扌 簡體部外筆畫: 14 簡體總筆畫:17
繁體部首: 手 繁體部外筆畫: 15 繁體總筆畫:18
五筆86: RUMP 五筆98: RYUP 倉頡:QYYB 鄭碼:DSLW
筆順編號:12141432512251454 四角號碼:50032 UNICODE: 64FF
基本意思
tī ㄊㄧˉ- 挑出:「其令三輔毋得以春夏~巢探卵,彈射飛鳥。」
- 挑剔;指摘:「伏聞諸典校~抉細微,吹毛求瑕。」
- 指使:「衛將軍(王)商密~永令發去。」
- 揭發:發奸~伏(揭露隱秘罪惡)。
- 搜索。
- 探。
- 剖開;分。
- 捶。
方言注音
- 粵語:tik1zek3
- 客家話:[梅縣腔]chit7tit7[臺灣四縣腔]tsiit7zak7[客英字典]chit7tit7[海陸豐腔]chit7zak7[陸豐腔]dit7
詳細意思解釋
- 擿 tī
〈動〉
- 挑出;剔除 [pick]
- 其令三輔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,彈射飛鳥。——《漢書》
- 揭露 [expose]
- 慕張生之擿伏。—— 梁元帝《玄覽賦》
- 又如:擿伏(揭露隱秘的壞事);擿奸發伏(揭露檢舉隱秘的奸人和壞事);擿發(揭發)
- 挑剔 [nitpick]。
- 如:擿抉(挑剔);擿辨(剔抉辨別)
- 另見 zhì
其它字義
- 擿 zhì
〈動〉
- 搔;撓 [scratch]
- 斫撻無傷痛,指擿無痟癢。——《列子·黃帝》
- 投擲。后作「擲」 [throw]
- 擿玉毀珠,小盜不起。——《莊子·月去篋》
- 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。——《史記·刺客列傳》
- 又如:擿匕(以匕首相投擲);擿棄(丟棄)
- 另見 tī
《康熙字典》
- 《卯集中》《手字部》 ·擿 ·康熙筆畫:19 ·部外筆畫:15
- 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直隻切,音躑。《說文》搔也。《後漢·輿服志》簪以瑇瑁爲擿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指擿無痟癢。 一曰投也。《史記·刺客傳》荊軻廢,乃引首,以擿秦王。《註》與擲同。古字耳。《莊子·胠篋篇》擿玉毀珠,小笽不起。 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他歷切,音剔。挑也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詔令三輔,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。又《趙廣漢傳》發姦擿伏如神。《註》擿謂動發之也。或作硩。又作。 又《集韻》丁歷切,音的。義同。又磓也。 又陟革切,音謫。取也。與摘同。
說文解字
- 《卷十二》《手部》 ·擿
- 搔也。從手適聲。一曰投也。直隻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