捕
注音: ㄅㄨˇ 讀音: bǔ
簡體部首:扌 簡體部外筆畫: 7 簡體總筆畫: 10
繁體部首: 手
五筆86: RGEY 五筆98:RSY 倉頡: QIJB 鄭碼:DFB 電碼:2198
筆順編號: 1211251124 四角號碼: 53027 UNICODE: 6355
基本意思
bǔ ㄅㄨˇ- 捉,逮:~捉。~獲。~殺。巡~。緝~。~風捉影。
英漢互譯
- arrest catch
方言注音
- 粵語:bou6
- 客家話:[梅縣腔]pu5[海陸豐腔]pu6pu3[客英字典]pu5[沙頭角腔]pu3[東莞腔]pu5[寶安腔]pu3[客語拼音字匯]pu3[臺灣四縣腔]pu5pu3
詳細意思解釋
- 捕 bǔ
〈動〉
- (形聲。從手,甫聲。捕的原始意義是追捕逃亡的奴隸。本義:捕捉,捉拿)
- 同本義 [catch;arrest]
- 捕,取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- 遣吏分曹逐捕諸灌氏支屬。——《漢書·灌夫傳》
- 吏無追甫之苦。——《漢書·韓延壽傳》
- 變斗殺傷捕伍鄰。——《急就篇》
- 至高郵,制府檄下,幾以捕系死。—— 文天祥《指南錄·后序》
- 他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,訟共禁弗予。——《史記·吳王濞列傳》
- 捕鼠不如貍狌。——《莊子·秋水》
- 捕影而視之。——《周髀算經》
- 武陵人捕魚為業。—— 晉· 陶淵明《桃花源記》
- 捕者既不至。——清· 梁啟超《譚嗣同傳》
- 而吾以捕蛇獨存。——唐· 柳宗元《捕蛇者說》
- 又如:捕魚;捕快(舊時官府中專事捉拿強盜的差役);捕書(清代地方衙門掌管捕捉罪犯的書吏);捕生(捕捉野生動物)
- 追尋,搜尋 [seek]
- 而抄捕南海館之報忽至。—— 清· 梁啟超《譚嗣同傳》
- 詔使孺卿逐捕。——《漢書·李廣蘇建傳》
- 又如:捕援(索求推舉)
詞性變化
- 捕 bǔ
〈名〉
- 舊時衙門擔任緝捕的差役 [policeman]。如:捕廳(稱州、縣官署的輔佐官,如縣丞、典史、吏目等。多負責緝捕盜匪);捕頭(巡捕的頭目)
- 姓
《康熙字典》
- 《卯集中》《手字部》 ·捕 ·康熙筆畫:11 ·部外筆畫:7
- 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薄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故切,音步。《說文》取也。《增韻》擒捉也。 又其人在而直追取之曰逮。其人亡而討捕之曰捕。《前漢·灌夫傳》遣吏分曹逐捕。又《韓延壽傳》吏無追捕之苦。 又姓。漢捕巡。 又《集韻》方遇切,音付。擊取也。與搏同。
說文解字
- 《卷十二》《手部》 ·捕
- 取也。從手甫聲。薄故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