鞫
注音: ㄐㄩˊ 讀音: jú
五筆86/98:AFQY 倉頡: TJPYR 鄭碼:EERS 電碼:7265
筆順編號:122125112354111251 四角號碼:47520 UNICODE:97AB
基本意思
jú ㄐㄩˊ- 審問犯人:~訊。
- 窮究。
方言注音
- 粵語:guk1
- 客家話:[海陸豐腔]kiuk7[客英字典]kiuk7[臺灣四縣腔]kiuk7[寶安腔]kiuk7
詳細意思解釋
- 鞫 jū
〈動〉審問 [interrogate a prisoner]。如:鞫決(勘驗判決訟案);鞠劾(斷獄問罪);鞫訊(審問罪嫌);鞫問(審訊查問)
詞性變化
- 鞫 jū
〈形〉
- 貧窮 [poor]
- 鞫哉庶正,疚哉冢宰。——《詩·大雅》
- 窮盡 [exhausted]。如:鞫為茂草(雜草塞道。形容衰敗荒蕪的景象)
- 鞫 jū
〈名〉
- 水涯的末端 [end of the pool]
- 止旅乃密,芮鞫之即。——《詩·大雅》
- 姓
- 晉有鞫居
《康熙字典》
- 《戌集中》《革字部》 ·鞫 ·康熙筆畫:18 ·部外筆畫:9
- 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六切,音菊。《說文》窮理罪人。《玉篇》問鞫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鞫、究,窮也。《詩·大雅》鞫哉庶政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訊鞫論報。 又《詩·邶風》昔育恐育鞫,及爾顚覆。《傳》鞫,窮也。《釋文》鞫亦作諊。 又《詩·大雅》芮鞫之卽。《箋》水之內曰隩,水之外曰鞫。《爾雅·釋丘》厓內爲隩,外爲隈。《疏》隈,當作鞫。傳寫誤也。 又地名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次于鞫居。《註》衞國地。 《集韻》本作。或作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