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
注音: ㄐㄧˋ ㄓㄞˋ 讀音: jì zhài
五筆86/98:WFIU 倉頡: BOMMF 鄭碼:RSBK 電碼:4385
筆順編號:35445411234 四角號碼:27901 UNICODE:796D
基本意思
jì ㄐㄧˋ- 對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儀式:~奠。~禮。~靈。~典。~掃。
- 供奉鬼神或祖先:~祖。~天。~祀。~灶。
- 使用(法寶):~起一件法寶。
英漢互譯
- hold a memorial ceremony for offer sacrifice to wield
方言注音
- 粵語:zai3
- 客家話:[臺灣四縣腔]zi5[寶安腔]zi5[海陸豐腔]zi5[梅縣腔]zi5[沙頭角腔]zi5[客英字典]zi5[陸豐腔]zi5[東莞腔]zi5[客語拼音字匯]ji4
詳細意思解釋
- 祭 jì
〈動〉
- (會意。甲骨文字形,左邊是牲肉;左邊是「又」(手);中間象祭桌。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靈。古人殺牲,一是為自己吃,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臺上,「祭」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,即牲祭。本義:祭祀)
- 同本義 [obit;offer a sacrifice]
- 祭,祀也。——《說文》
- 祭之為言索也。——《說苑·權謀》
- 祭者,薦其時也,薦其敬也,薦其美也,非享味也。——《谷梁傳·成公十七年》
- 無牲而祭曰薦,薦而加牲曰祭。——《公羊傳·桓公八年》注
- 祭者,所以追養繼孝也。——《禮記·祭統》
- 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。——《論語·鄉黨》
- 以靈鼓鼓社祭。——《周禮·地官》
- 又如:公祭死難烈士;主祭;陪祭;祭掃(祭祀并掃墓)
- 使用,舊小說中謂用咒語施放神秘武器 [wield]。如:祭起一件法寶來
- 另見 zhài
《康熙字典》
- 《午集下》《示字部》 ·祭 ·康熙筆畫:11 ·部外筆畫:6
- 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例切,音霽。《說文》祭祀也。從示,右手持肉。 又《尚書·大傳》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至也,言人事至於神也。 又《孝經·士章疏》祭者,際也,人神相接,故曰際也。詳見《禮·記祭法祭統祭義》諸篇。 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側界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側賣切,音債。周大夫邑名。 又姓,周公子祭伯,其後爲氏。
說文解字
- 《卷一》《示部》 ·祭
- 祭祀也。從示,以手持肉。子例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