爭
注音: ㄓㄥ 讀音: zhēng
簡體部首: 爫 簡體部外筆畫: 4 簡體總筆畫: 8
繁體部首:爪
五筆86/98: EVHJ 倉頡: BSD 鄭碼: PVXB 電碼: 3630
筆順編號:34435112 四角號碼: 20507 UNICODE: 722D
基本意思
"zhēng ㄓㄥˉ- 「爭」的繁體字。
- 奪取、互不相讓。《左傳o隱公十一年》:「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。」《北史o卷二十二o長孫道生傳》:「嘗有二鵰,飛而爭肉,因以箭兩隻與晟,請射取之。」
- 較量﹑競爭。《書經o大禹謨》:「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」
- 辯論。如:「據理力爭」。《左傳o昭公六年》:「民知爭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。」《史記o卷五十五o留侯世家》:「此難以口舌爭也。」
- 相差﹑差別。唐o杜荀鶴《自遣詩》:「百年身後一丘土,貧富高低爭幾多。」《水滸傳o第六十九回》:「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,豈爭他一個?」
- 規勸。同「諍」。《呂氏春秋o仲春紀o功名》:「關龍逢﹑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,爭其上之過。」
- 如何。同「怎」。唐o韓偓《哭花詩》:「若是有情爭不哭,夜來風雨葬西施。」元o鍾嗣成《一枝花o生居天地間套o梁州曲》:「爭奈灰容土貌,缺齒重頤。」
方言注音
- 粵語:caang1zaang1zang1
- 客家話:[寶安腔]zang1[梅縣腔]zang1zen1[陸豐腔]zang1zen1[客語拼音字匯]zang1zen1[臺灣四縣腔]zang1zen1[客英字典]zang1[沙頭角腔]zang1[東莞腔]zang1[海陸豐腔]zang1zen1
《康熙字典》
- 《巳集中》《爪字部》 ·爭 ·康熙筆畫:8 ·部外筆畫:4
- 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甾耕切,音箏。《說文》引也。從。《徐鉉曰》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 又《玉篇》諫也。 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 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 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 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《韻會》俗作爭,非。*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
說文解字
- 《卷四》《部》 ·爭
- 引也。從。側莖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,音曳。,二手也。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
- 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- 引也。凡言爭者、皆謂引之使歸於己。從。從猶從手。余制切。抴也。抴、引也。側莖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