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火執杖
注音:
意思解釋:點著火把,拿著武器。原指公開搶劫。后比喻公開地、毫不隱藏地干壞事。
出處典故:明 吳承恩《西游記》第40回:「那借金銀人,身貧無計,結成兇黨,明火執杖,白日殺上我門。」
成語簡語:mhzz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貶義成語
成語用法: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指干壞事
成語結構:聯合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反義詞:鬼鬼祟祟
成語例子:并非明火執杖,怎么便算是強盜呢?(清 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一百一十回)
英語翻譯:conduct an evil activities openly
俄語翻譯:действовать в открыту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