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殺勿論
注音:
意思解釋:格:打;格殺:打死;勿論:不論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。
出處典故:清 林則徐《體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「駛近夷路,概行追擊,倘敢逞兇拒捕,格殺勿論。」
成語簡語:gswl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復雜式;作謂語;指可將拒捕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
成語結構:復雜式成語
產生年代:近代成語
同義詞:格殺無論
成語例子:如有白拒捕等事,格殺勿論。(《負曝閑談》第三回)
英語翻譯:kill on the spot with no other admittance <be shot down>
日語翻譯:切り捨(す)て御免(ごめん)
其他語言:<法>tuer indistinctement tous ceux qui résist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