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報私仇
注音:
意思解釋:借公事來報私仇;是一種很卑劣的行徑。
出處典故: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:「今日又將我家人收留謀死了他,正好公報私仇,卻饒不得!」
成語簡語:gbsc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貶義成語
成語用法:動賓式;作謂語、定語;含貶義
成語結構:動賓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同義詞:挾私報復、公報私仇
成語例子:汪知縣公報私仇,借家人盧才的假人命,裝在我名下,要加小的死罪。(明 馮夢龍《醒世恒言》卷二十九)
英語翻譯:avenge a person in the name of public interests
成語謎語:法官審冤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