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可移,判不可搖
注音:
讀音讀法:
意思解釋:南山:終南山;判:裁決;搖:動搖。終南山可以移動,但已定下的案子決不能更改
出處典故:《舊唐書·李元纮傳》:「南山可移,判不可搖也。」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作賓語、定語、分句;指已經定案
成語結構:復句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同義詞:南山可移,此案不動
成語例子:做法官要有南山可移,判不可搖的精神
來源故事:
唐睿宗時,太平公主蠻橫無禮,大肆侵吞百姓的財產。一次她的手下到農民家搶走碾石,農民告上雍州官府,司戶李元纮判交還碾石。李的上司竇懷貞害怕得罪了太平公主,親自要李元纮改判。李元纮氣憤地告訴他南山可移、判不可動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