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為已甚
注音:
意思解釋:已甚:過分。不做過分的事,要適可而止。多指對人的譴責或處罰要適可而止
出處典故:戰國 鄒 孟軻《孟子 離婁下》:「仲尼不為已甚者。」朱熹集注:「己,猶太也。楊氏曰:‘言圣人所為,本分之外,未加毫末。’」
成語簡語:bwys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緊縮式;作謂語;比喻不要太過分
成語結構:緊縮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同義詞:適可而止
成語例子:那家人聽了,倒道南令本不為已甚,不過大吏過嚴罷了。(清 黃小配《廿載繁華夢》第三十六回)
英語翻譯:not go too far <refrain from going to extremes; never go beyond reasonable limits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