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語棄市
注音:
意思解釋:偶語:相對私語;棄市:在鬧市執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對私語也會遭到殺身之禍
出處典故:西漢 司馬遷《史記 秦始皇本紀》:「有敢偶語《詩》、《書》者,棄市。」
成語簡語:oyqs
感情色彩:貶義成語
成語用法: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
成語結構:緊縮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成語例子:陶菊隱《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》第80章注8:「這一時期,新疆變成了一個偶語棄市、到處監獄的恐怖世界。」
英語翻譯:Those who dare to talk together will be executed.
來源故事:
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見,把上書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學誹謗朝政,下令將《秦紀》以外的史書全部上交焚毀,禁止人們談論《詩經》《尚書》等,如果偶爾有人談論的話,就立即處死并暴尸示眾,制造焚書坑儒的慘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