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理不容
注音:
意思解釋:天理:天道;容:容忍、寬容。舊指做事殘忍,滅絕人性,為天理所不容。
出處典故:元 無名氏《朱砂擔》第四折:「才見得冤冤相報,方信道天理難容。」
成語簡語:tlbr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貶義成語
成語用法:作謂語、定語;用于感慨
成語結構:主謂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同義詞:天理難容
成語例子:〖示例〗如此冤情,若不誅衛鄭,天理不容,人心不服。 ★明 馮夢龍《東周列國志》第四十二回
英語翻譯:intolerable justice <God forfend!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