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平則鳴
注音:
意思解釋:鳴:發出聲音;指有所抒發或表示。事物不平靜就會發出響聲。指人遇到不公平的事;就會發出不滿的呼聲和反抗。
出處典故:唐 韓愈《送孟東野序》:「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。」
成語簡語:bpzm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緊縮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分句;指遇到不平的事主持正義
成語結構:偏正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同義詞:不平之鳴、鳴冤叫屈
成語例子:「不平則鳴」,看看現時的情況,難怪學生們厲聲疾呼——革命、救國。(楊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二部第二十七章)
英語翻譯:Where there is injustice; there will be an outcry.
日語翻譯:不虥平な取り扱(あつか)いを受ければ默(だま)っていられない
俄語翻譯:Где недовóльство,тут и рóпот
其他語言:<法>l'injustice fait pousser la plainte,soulever un tollé
成語謎語:春聲
來源故事:
唐朝時期,文學家韓愈的學生孟東野熟讀經史,很有才能,直到50歲才做溧陽縣蔚,因而常抱怨自己懷才不遇。韓愈十分同情,并在孟赴任時寫《送孟東野序》贈別:「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,草木之無聲,風撓之鳴;水之無聲,風蕩之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