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眼還眼
注音:
意思解釋:用瞪眼回擊瞪眼。比喻用對方使用的手段來回擊對方。
出處典故:《舊約全書 申命記》: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」
成語簡語:yyhy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偏正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分句;常與以牙還牙連用
成語結構:偏正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成語辨析:見「以其人之道;還治其人之身」(1199頁)。
成語例子:張天翼《新生》:「我們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!敵人用大炮來轟我們,我們也用大炮去回答他們。」
英語翻譯:an eye for an eye <retaliation of an equal ferocity>
日語翻譯:目には目
俄語翻譯:око за око
成語謎語:人盯人;互送秋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