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公辦理
注音:
讀音讀法:
意思解釋: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據公道辦事。
出處典故:清 李寶嘉《官場現形記》第57回:「本部院凡事秉公辦理,從不假手旁人。」
成語簡語:bgbl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作謂語、賓語;指按章辦事
成語結構:偏正式成語
產生年代:近代成語
同義詞:公正無私
反義詞:營私舞弊
成語例子:鄧小平《敵占區的組織工作與政策運用》:「應樂于接受,秉公辦理,以調解方式為主。」
英語翻譯:handle a matter impartially
俄語翻譯:поступить по справедливости
上一個: 兵行詭道 下一個: 秉要執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