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不容誅
注音:
意思解釋:判處死刑也抵償不了所犯的罪惡。形容罪惡極大。誅:處死。
出處典故:東漢 班固《漢書 王莽傳下》:「惡不忍聞,罪不容誅。」
成語簡語:zbrz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貶義成語
成語用法:主謂式;作謂語、賓語;含貶義
成語結構:主謂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反義詞:大慈大悲
成語例子:這廝若論著五刑發落,可便罪不容誅。(元 秦簡夫《東堂老》第三折)
英語翻譯:even death cannot atone for the offence
俄語翻譯:непростительная вина <непростительное преступление>
其他語言:<德>js Verbrechen lǎβt sich auch mit dem Tod nicht sühnen<法>forfait qui mérite plus que la mort
成語謎語:不殺之罪
來源故事:
西漢時期,河內人郭解成為無惡不作的地方一霸,他非常狡猾,敢于請人出面抗拒皇上的命令。漢武帝對此十分不滿,下令把他逮捕歸案,辦案的官員紛紛維護他。御史大夫公孫弘認為他罪不容誅,理應處死,終于漢武帝把他滿門操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