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若水火
注音:ㄆㄢˋ ㄖㄨㄛˋ ㄕㄨㄟˇ ㄏㄨㄛˇ
讀音讀法:
意思解釋:判:區別。比喻兩者顯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
出處典故:清 錢泳《履園叢話 譚詩 總論》:「沈歸愚宗伯與袁簡齋太史論詩,判若水火。」
成語簡語:prsh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作謂語、定語;指水火不容
成語結構:動賓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同義詞:水火不容、截然不同
反義詞:水乳交融
成語例子:若各存意見,則依附之小人,遂至妄為揣摩,群相附和,漸至判若水火。 ★《清朝野史大觀》卷三
英語翻譯:completely differ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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