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殺予奪
注音:
意思解釋:生:讓人活;殺:把人處死;予:給予;賞賜;奪:剝奪;處罰。形容反動統治者掌握生死、賞罰大權。
出處典故:《周禮 春官 內史》:「五曰殺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奪。」
成語簡語:ssyd
常用程度:常用成語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聯合式;作定語;含貶義
成語結構:聯合式成語
產生年代:古代成語
成語辨析:見「草菅人命」(133頁)。
同義詞:草菅人命
反義詞:壯烈犧牲
成語例子:干這種職務的人大半是帶工的親戚,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點勢力的流氓,所以在這種地方,他們差不多有生殺予奪的權利。(夏衍《包身工》)
英語翻譯:have sb. completely in one's power
日語翻譯:生殺與奪 (せいさつよだつ)
俄語翻譯: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
其他語言:<法>pouvoir absol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