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易法
詞語:市易法
讀法:shì yì fǎ
意思:1.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宋神宗熙寧五年(公元1072年)頒布實施,于汴京設都市易司,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,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,并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,按規定收取息金。由于守舊派的反對,市易法于元豐八年(1085年)后陸續廢除。
「市易法」漢字是什麼意思:
意思解釋引用:
https://www.sucaicd.com/c/MTMyMTIz.html
詞語:市易法
讀法:shì yì fǎ
意思:1.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宋神宗熙寧五年(公元1072年)頒布實施,于汴京設都市易司,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,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,并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,按規定收取息金。由于守舊派的反對,市易法于元豐八年(1085年)后陸續廢除。
「市易法」漢字是什麼意思:
意思解釋引用:
https://www.sucaicd.com/c/MTMyMTIz.html